河源东锋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及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法应当进行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现将“河源东锋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河源东锋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河源东锋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连平县三角镇生态工业园
总投资额:12000万元人民币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要:
河源东锋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拟在连平县三角镇生态工业园新建河源东锋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35727m2,总建筑面积为23862.32m2,主要生产各类胶带、薄膜及功能性材料等,年产3480万m2。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河源东锋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连平县三角镇生态工业园
邮 编:517300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62-6788638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编制单位:广东明大项目管理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河源市新市区建设大道南面中山大道东边万隆城A栋1101号-1室
邮 编:517000
联 系 人:邹工、刘工 联系电话:0762-3665288
电子信箱:502493726@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被征求意见的公众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或者关心项目建设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个体。公众宜从项目建设可能导致的环境、生态、社会、经济影响角度,提出相应的意见与建议,便于将公众合理的建议与意见反馈于项目建设过程中。
公众意见表可直接通过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获得,具体网址: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公众可通过电话、提交书面意见、向公示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建设单位将在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项目的编制单位、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反映。在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河源东锋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202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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